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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4名(其中:办公室人员2名、财务部人员1名、投融资部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职工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附件1规定范围内(计算日期截止为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石柱县工业孵化楼6楼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13452202655(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3.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要求,持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职业素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4、根据报名考生学历及优先条件排序,按照不超过招录岗位指标1:10的比例通知参加笔试。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报名的次日(
五、考试考核
此次公开招聘为考试考核招聘方式,然后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或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试岗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试岗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试岗考核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试岗考核成绩由公司考核小组在考生试岗结束后评分并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为
3.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可按前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一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本公司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七、聘用、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国资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国资企业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4〕8号)的规定,签订《企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国资监管中心和县鸿盛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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