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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全职,发布于2015-09-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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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是国家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包括:开展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研机构评估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开展科技评估制度与规范、科技评估标准与理论方法以及科技管理与政策的研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与咨询服务。
    根据业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需要,中心诚聘1名信息主管(事业编制人员),主要负责中心信息化发展战略及建设规划,评估和数据实验室、在线调查系统建设以及网络信息系统的维护、运行和管理等。
    一、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此外,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1、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北京市户口;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优先。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公共政策、科技创新管理和评估等多专业背景,多重工作经历;
    4、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独立主持过相关项目或担任过主管以上职务经历的优先;
    5、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分析研究、写作能力;
    6、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达到CET-6级以上),英语听、说、读、写熟练。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中心网站(ww***org[点击查看])和科技部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公告公开发布时间为1个月。
    2、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2015年9月16日17:00前提交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综合管理处。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等情况,确定考试人选。
    4、考试考评组由7-9人组成。
    5、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招聘工作小组确定考核人员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6、组织考核和身体检查。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公示。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体检等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技部网站和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网站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邮编:100081
    联系人:陆瑶  高文义
    电话:010-62169526、62160698
    电子信箱:luyao@,gaowenyi@
    传真:010-88232615
                                   
    附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