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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县教师师资素质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及原则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等级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
3、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县公开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未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
面试时间为
6、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为10月21--22日,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
体检时间为
8、公示
公式时间为
9、公开调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组织调配会。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选岗。在统筹调配后,对不按时限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0、聘期及待遇
新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首签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原则上在所聘学校工作不少于1个聘期。所聘教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教师全部纳入县财政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纳编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六、招聘纪律
1、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4897
涞水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涞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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