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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国家从2013年起实施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其中“引进项目”为资助一批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重庆大学拟面向海内外招收2015-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2人。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人员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3、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4、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5、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二、引进项目人员资助经费及管理
1、引进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医疗保险及一次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引进人员如有配偶和子女陪伴,其安置费及相关费用自行解决。
2、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执行《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
3、 引进人员在重庆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应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三、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人员提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重庆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2、本人博士导师推荐信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人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论文、项目、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及论文检索证明等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政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 86(0)2365105260
联系人:王可俐 刘述
E-mail:bhb@
(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