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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学科方向
岗位:教授、副教授。
学科方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药理学、医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生理学、医学生物
信息学以及基础医学的其它相关学科方向。
三、招聘条件
(一)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历学位条件:原则上需获得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及以上。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他外语亦可;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的履行岗位职责。
6.国境外研修经历: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7.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校内申请者应完成任现职期间合同规定的任务,经考核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校外应聘人员需通过学院组织的试讲环节。
8.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申请教授职务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有持续的创新性工作,并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任现职以来取得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9.科研项目要求: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0.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中的1项:
(1)最近三年内应邀在相关领域ESI前1%机构报告其研究成果1次以上;
(2)最近三年内有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含行业大会)并作专题报告的经历;
(3)任现职以来曾任本学科重要期刊编委等学术职务;
(4)任现职以来曾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学术机构任职;
(5)最近三年内有为国家和社会机构提供决策咨询的经历
(6)作为首席指导者,指导学生参加国际或国家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参与其他形式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传播和社会服务活动
(二)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历学位条件:原则上需获得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讲师职务任职资历,或博士毕业满两年。任职资历计算截止至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他外语亦可;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的履行岗位职责。
6.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校内申请者应完成任现职期间合同规定的任务,经考核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校外应聘人员需通过学院组织的试讲环节。
7.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
8.科研项目要求: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则优先考虑;如果仅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低要求,则需要做出特别说明。
9.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申请副教授职务者,要求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临床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学术传播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关于代表性学术成果说明
1.代表性学术成果数量: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如Science、Nature、Cell等学术刊物及其高影响因子的子刊,或本学科公认最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对其代表性学术成果的项数要求可适当放宽。
2.代表性学术成果形式: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申请者可选择“理论创新研究”或“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类别。选择“理论创新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高水学术论著为主;选择“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成果为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高水平学术论著
1)ThomsonReutersJCR-SCI一区期刊论文,或中科院JCR-SCI分区表二区期刊以上的论文。
2)ESI高引用论文或热点论文。
3)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其他学术论文。要求论文为SCI收录,且引用频次较高,或已产生重要学术影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
4)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要求引用频次较高,或在本学科领域认可度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5)其他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学术成果。
[2]技术开发与工程应用成果
1)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较大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2)获得的国家新药证书。
3)获得的新药临床试验批文,并进入临床试验。
4)获得认证的医疗行业标准或技术标准。
5)获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6)其他在服务社会和成果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成果。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2份(需本人签名,不改变表格形式,内容较多的可添加附页,双面及单面打印各一份,并发送电子版);(请尽量将申请表控制在偶数以内)
(二)《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论著送审审核表》、《代表作专家评价表》、送审的代表作3篇(全文)各3份(表格不改变表格形式,可添加附页,双面打印,并发电子版)。
(三)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函3份;
(四)其他材料:个人学术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全文以及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论文可只提供首页);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人事工作室。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材料送至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人事工作室,职位申请表及论著送审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
(二)按中山大学及中山医学院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七、其它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办公楼前座211
联系人:罗莉刘李云
联系电话:020-87332129020-87331483
电子邮箱:luoli25@
附件:
1.《教授职位申请表》
2.《副教授职位申请表》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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