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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西赣州市兴国县2015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10-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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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派出所社区警务等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兴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辅警)7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派出所辅警岗位58名(限男性)、机关文秘岗位5名、视频巡查员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派出所辅警岗位


  1、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日以前,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青年;


  2、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机关文秘岗位


  1、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日以前,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视频巡查员岗位


  1、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前,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以上同等条件下,兴国籍,公安类、法律、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类专业,退伍士兵或有相同工作经历人员优先。部分岗位年龄限制放宽至35周岁。


  三、招录程序及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公安局(县城滨江大道188号)。报名点设在政工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报名联系电话:0797-5305331;


  联系人:兴国县公安民警培训中心主任  张念,13507071608。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假信息人员,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统一测试


  测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三个部分:


  1、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折合评分,总分100分。通过体能测试达标者,按一定比例进入笔试(如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入闱面试)。


  2、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时事。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数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最后一名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政审工作由兴国县公安局政工科组织。


  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950元/月/人。


  四、工资待遇


  派出所辅警1900元/月/人(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及出勤津贴);机关文秘及视频巡查员1650元/月/人(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及出勤津贴)。均实行绩效考核。


  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招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应庭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俞金林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谢  缙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曦   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成员单位:政工科、办公室、民警培训中心、督察大队、情报大队、警务保障室。


  兴国县公安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