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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峪关市2015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

(全职,发布于2015-10-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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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市2015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的通告


  根据省上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采取省级财政补贴,毕业生自愿报名与用人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引导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指标


  根据我市各企业的需求,省厅下达我市到企业服务指标40个(企业需求表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嘉峪关生源,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四)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五)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甘政办发〔2013〕92号、甘政办发〔2014〕103号、甘政发〔2015〕63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服务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嘉峪关市2015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资格审查表》1式2份(附件1)。


  4、报名资料 :《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低保证及发放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二)双向选择。


  报名结束后,按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对接,由企业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招聘计划)时,优先考虑推荐城镇零就业低保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无报名人员或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可根据企业需求调整招聘计划。


  企业面试时间:10月22日早上9:00


  面试地点:嘉峪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三)安排上岗。


  服务人员确定后,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并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五、考核管理


  (一)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和企业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按照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做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企业应向市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终止劳动关系。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企业应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三)服务人员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市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六、经费保障


  在服务人员名单确定后,省财政厅负责将省级财政补助经费下拨到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发放。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实行季度审批、按月发放,根据考核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进行审核,市人社局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补贴资金直接划入毕业生银联卡。用人企业申请毕业生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937-6789790


  附件:


  1.嘉峪关市2015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资格审查表


  2.2015年服务企业岗位需求情况简表


  3.关于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问题的说明


  嘉峪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