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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社局 米易县委党群教育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米易县委党群教育服务中心(8100580一号通平台)现面向米易县招聘3名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8100580一号通热线来电(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处理、电话回访、社情民意调查、资料处理等日常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具有米易县户籍的人员招聘(在米易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条件
(一)需同时满足下列情形: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 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之间出生的人员)之间;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15日、16日9:00--12:00、15:00--18:00在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325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高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4)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党群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各项内容。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加分证明材料
六、报考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10月20日、21日9:00--12:00、15:00--18: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32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先面试再笔试。
(一)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及面试方式
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为2015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笔试
1.确定笔试人员及笔试方式
根据参考人员面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公布
1. 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笔试加分)×40%。
2. 考试综合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加分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个聘期(截止报考时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1分,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前的笔试成绩中,最高不超过10分;其证明材料由所在村(社区)出具,并在报名时由考生一并提供;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办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续。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以劳动合同方式约定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双方权利义务,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28000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本公告由县党联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089593985
监督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9744
附件:米易县党群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