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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师范大学2015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10-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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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98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目前,各类学生48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2012年,学校顺利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为学校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15年拟招聘98名博士。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ww***.cn[点击查看])、河南省教育厅(网址ww***.cn[点击查看])、河南师范大学(ww***.cn[点击查看])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10 月15日至2015年10 月 2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zh***.cn[点击查看],从“博士报名入口”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 10月19日至 10月23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请记准个人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证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凯      咨询及联系电话:0373-3326201


  (三)考试


  考试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却又超过计划进人数时要即时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等于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及联系电话:0373-3326201


  监督电话: 0373-3325862(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河南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