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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年定向北京大学选调招录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天津市拟定向北京大学招录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1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院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③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④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⑤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有较强组织和实践能力,由院系推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从网址地址:
ww***com[点击查看](用户名:tianjin,密码:huanyingnin)下载报名表(也可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下载并填写后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邮箱,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发送后须拨打招考单位电话进行确认。
具体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10月19日9:00至10月30日16:00,将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含照片信息)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邮箱,并及时查看自己的邮箱,同时保持报名表中所留联系电话的联络畅通。若报名表填写有问题或不符合报考单位条件,招考单位将通过邮箱或电话与考生取得联系。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考单位直接将结果反馈到考生报名时使用的邮箱内。10月30日后,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打印已填写完成的报名表(含照片信息)到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意见”印章,后至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盖印章。盖章后的报名表由考生妥善保存,以备后期使用。
2、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
3、考生发送的个人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会及时直接向考生报名时使用的邮箱进行反馈。对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在资格审查期间会及时通知考生并说明原因,如是报名表填写有问题,可以重新填写后再次提交;如是不符合条件,可建议改报其他岗位或其他单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者统一时间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负责通知,并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录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并由学校发放面试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的医院进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实施。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八、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送相关高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可先签定“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办理录用手续。考生被录用后,由用人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乡镇机关和对口县直部门或一线执法部门进行基层锻炼。
九、经费保障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工作,鼓励考生报考,此次工作的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市主办单位统一列支。
附件2:天津市机关公务员岗位需求计划
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构建天津优秀人才高地,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储备优秀年青人才,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北京大学2016届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的体检标准;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天津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岗位人才计划表》)。
二、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填写《天津市2015年面向北京大学人才引进报名表》,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与有意向人员进行接洽。10月24日15:00—17:00在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整体报名时间截止为10月30日。
(二)组织面谈
面谈以开放式的谈话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考生综合专业素质、现实表现、语言表达、岗位适应度等方面情况。
用人单位通过面谈,确定人选。双方达成意向的,即可签订就业三方协议。
面谈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岗位人才计划表》查询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按照国家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履行招聘程序,并为引进人员办理人才引进绿卡,享受相关待遇。
(二)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