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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第五师人才考录中心2015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10-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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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师人才考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五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用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农五师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办法》(师人发【20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师市事业单位的实际,决定师市人才考录中心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基本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兵团事业,热爱五师;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面向师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具体见岗位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方法: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岗位表》(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统一定为2015年10月31日)通过五师门户网站及师市所属事业单位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在五师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5年10月第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申请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27日


  2、报名地点:第五师人事局(师机关办公楼五楼)


  3、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考试报名申请表》到师人事局报名。


  (三)考试


  1、笔试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至少要达到1:2的比例,此岗位方可开考。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为主要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为汉语试卷。


  2、面试


  根据填报的岗位,在同职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多名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


  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采取调档审查、谈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五师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第五师人事局审批后,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与回避


  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10月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第五师人事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 0909-2296697


  附件: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第五师人事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