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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沧县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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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 县 教 育 局 关于公开招聘沧县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为沧县高中公开招教师37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全部为高中学段教师,共有4处高中、12个学科、 37个岗位(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相同,没有犯罪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211工程高校师范类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5年、2016年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其中沧县中学要求初始学历为本科一批毕业,其他高中要求初始学历为本科二批(直本)及以上毕业。 (三)音乐学科为本科一批及以上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招聘网(ww***com[点击查看]),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13日17:00 。逾期报名窗口将关闭。 3.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吉林省长春市海航紫荆花饭店(南关区南岭街人民大街5688号,东北师大正门南行500米。从长春火车站乘6路或66路、306路到文昌路站下车即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二)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试讲两部分。 1.笔试 笔试试题内容为报考岗位的高中学科知识。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人员将共同入选并进入试讲阶段。根据报名情况,也可采取面试方式决定进入试讲阶段人员。 2.试讲 试讲采取讲课形式。试讲内容由评委会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讲课(限15分钟)。 每科全体试讲人员试讲结束后评委进行评课(不打分),排出本学科先后顺序。 全部试讲人员试讲结束后宣布试讲结果,并按试讲结果和招聘计划确定本次招聘的入围人选。当评委会认为某学科能胜任高中教学的应聘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时,招聘名额按实际情况缩减。 (三)聘用 应聘人员被确认录取后,即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交纳一定数量押金。并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书和本人人事档案到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经核查无误后办理体检及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再次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2015年10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