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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6年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全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培养未来高素质执政骨干的战略性措施来抓。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与北京大学的干部人才交流合作,把从北京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摆在特别优先的位置,通过完善招录政策、优化职位设置、简化招录程序、加强跟踪培养,让北大选调生真正成为河北高素质执政骨干中的“骨干”,成为河北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中坚和支撑力量。为此,按照省委、省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排,决定进一步加大定向北京大学招录选调生力度。现将我省2016年度定向选调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北京大学2016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抱负和家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的、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人员,录用时优先考虑。
(五)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需同时符合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相关、相近专业的均可报名);报考设区市职位的,不作专业限制。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政策
本次招录,分为省直机关定向选调生和设区市定向选调生两类。
(一)关于省直机关定向定专业选调生
直接招录到省直机关。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由省直机关安排到县(市、区)对口部门或乡镇锻炼两年以上。
(二)关于设区市定向选调生
分配去向为设区市、县(市、区)直属部门,由组织部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选调生个人意愿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博士研究生一般分配到市直部门,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分配到县直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选调生先到乡镇锻炼两年;本人自愿到乡镇工作的,由各地按学生意愿安排。
省委组织部对设区市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四年的重点管理。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工作满4年(含试用期)后,经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在职数允许范围内按德才条件安排职务。本科生一般安排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正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务。
从北京大学定向招录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进行宏观管理,设区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实施跟踪考核、培养、管理和服务。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上一职级后备干部名单,也可适时择优选调到上级机关。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报名人员从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下载《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以下简称《人选情况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
每人可以填报1个省直机关志愿(见附件3),兼报1个设区市志愿(见附件4);也可直接填报设区市志愿。
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人选情况表》,请于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专用电子邮箱hbswzzbgbyc@,并拨打河北省委组织部电话确认(0311-87907928,87907521)。河北省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考生报名时使用的邮箱。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含照片),经院系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代老师收)。同时,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或JPG格式)、《人选情况表》电子版发至pku_xds@。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定向招录,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竞争比例达不到1:3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设区市定向招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两类定向招录选调生同步面试。报考省直职位、经面试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上,可列为设区市定向招录拟录用人员或根据本人意愿在省直空缺岗位调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将反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统一进行考察和体检后,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016年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公示和录用
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于2016年7月中旬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后送报到。届时不能如期毕业或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热忱欢迎有志于到河北发展的学生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11-87907928
13731171666(杨)
13653382249(李)
附件1:河北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河北定向招录选调生人选情况表
附件3:河北省省直机关招录职位表
附件4:河北省设区市定向招录计划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日
河北省企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招聘人才公告
为优化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优秀的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河北省部分企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招聘1548人(高校需求人数470人,国有企业470人,其他事业单位93人,民营企业5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北京大学201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的体检标准;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省企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11月21日上午10:00—12:30在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主楼大厅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填写报名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2、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填写《河北省企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招聘人才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具体事宜与招聘单位进行接洽。报名人员可通过《河北省企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大学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查询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30日。
(二)面谈考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现场面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考生专业素质、现实表现、岗位适应度等方面情况。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面谈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通过面谈考核,双方达成意向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为编制内人员,企业招聘人员为企业正式员工。
诚挚邀请各类优秀人才踊跃报名!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