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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为花都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广州城市副中心扩容提质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国内著名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招考对象
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人数
招考人数共30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
备 注 |
1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统招统分到事业单位
|
30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经济学、城市规划、给排水科学与技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土建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地理科学、工程造价、景观建筑等相关专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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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以上学位 |
劳动关系、电子商务、信息化 |
|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方式进行,择优录用。实际招录人数视符合相关招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最终确定,额满即止。
五、招考程序
本次参加高校双选会,发布招聘公告、接受现场报名,考试、签约等程序,将安排在2016年3月集中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招聘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采取在学校宣传栏张贴公告、广播站播报、信息平台发布和网站刊登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在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提交《广州市花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报名咨询电话: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关系管理科020-36899084;13302392007。
(四)资格审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集中安排2016年3月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应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如体检不合格,本协议书自然失效”。
(八)体检。
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1)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2)毕业生报到后租房,区统筹解决毕业生刚到花都1至3年时间的住房补贴。(3)经认定为花都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提供安家补贴。(4)经选拔的优秀人才,列入学科、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5)对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人员,列入花都区专家管理。
(三)管理。实行统招统分的管理方式,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聘用人员的统一管理服务,落实人才优惠政策,为聘用人员提供保障。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考试等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广州市花都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关系管理科钟科长;联系电话:020-36899084;传真号码:020-36899084。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