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5年下半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计划
学校简介(2015年5月20日更新)
南京林业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紫金山麓、碧波荡漾的玄武湖畔,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的南京林学院,是当时全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作为一所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永恒的主题,把德育教育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为实现“黄河流碧水、赤地变青山”的宏伟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承发扬了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形成了“团结、朴实、勤奋、进取”的校风和“诚朴雄伟,树木树人”的校训。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院专业结构。现设有林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有民办南方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教育部等22个学院(部)。
学校学术实力雄厚,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6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现有林业工程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等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4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7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3个二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量位列江苏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专业7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优秀)课程及课程群30门。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18项。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评估。“园林”和“林产化工”专业被列入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林学类等8个专业类和英语专业等23个专业列入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西方家具鉴赏》、《园林规划设计》、《人造板工艺学》和《插花艺术》四门课程分别入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荣获“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2010年有1篇博士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4500余人。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建设人才。
南京林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教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高校之一。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外聘院士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江苏特聘教授1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博士生导师180人,具有正高职称224人,副高职称371人。学校占地面积10295亩,其中,新庄主校区占地1257亩,句容下蜀校区占地4370亩,南方学院淮安校区占地1327亩,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占地3300亩,江宁工程培训中心等占地41亩。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8亿元,图书馆纸质文献总量为150万册。校园网络以千兆带宽为主干,覆盖全校。
长期以来,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坚持自主创新,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现有“林木遗传与生物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速生木材及农作物秸秆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南方现代林业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林业局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等48个省、部级研究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有65个校级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学校每年在研课题600多项,近年来,承担包括“973”、“863”、国家科技支撑项目、“948”项目和部、省重点项目累计80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累计400余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及批准专利1000余项,有337项成果获国家、部省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四等奖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三等奖42项;部、省级奖励285项。学校主办有《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人文社科版)》、《林业科技开发》和《室内设计与装修》等学术刊物,其中《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为中国核心期刊,《林业科技开发》已成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典、俄罗斯、日本、意大利、芬兰、法国、伊朗等近20个国家的5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合作关系。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资质,积极推出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吸引了一大批外国学生留学我校。为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加拿大UBC大学联合开办3 2双学位(本科)国际合作办学班。学校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与英国诺桑比亚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国洛林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德国弗莱堡大学、加拿大湖首大学等世界知名高等院校开展科研、教师培养等合作,同时与加拿大UBC大学、新布伦瑞克大学、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秘西西比州立大学、芬兰坦佩雷科技应用大学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派遣工作。与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为我校深入开展多渠道、深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搭建了新的重要的平台。
目前学校注重依托雄厚的地域经济优势和优越的人文、自然条件,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理、工、农、文、管、经、哲、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学校教学科研专技人员队伍建设,南京林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2015年11月2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2015年11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南京林业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南京林业大学通知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程序
教学科研岗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办法由我校制定,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70分。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招考工作(自组织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 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42728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中国教育科研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427248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林业大学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