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宁波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宁波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因工作 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3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是鄞州区为顺利推进招商引资专门设立的国资公司,主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招商 |
管理技术类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英语六级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留学人员英语不做要求 |
文案 |
1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11月13日10时-19日12时。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鄞州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上传照片(照片在300K以内, 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或未上传照片者报名无效。
2、资格审核。时间:11月16日-19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对报名人数较少的职位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0日11时-11月22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人事招考通告"宁波市鄞州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下同)栏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招商岗位需提供英语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其中文案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还须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文案策划及绘图设计水平。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招商职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文案职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技能成绩的2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五)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七)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861637、28871703,监督电话:8752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