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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山市社会福利院

(全职,发布于2015-11-1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辅助服务雇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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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社会福利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一线服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111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

一线服务人员岗位(佛山本地户籍,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121日到201512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佛山市民政局(卫国路3206室,咨询电话:83039552,联系人:赖生。)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1张及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内)。

(二)考试事项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接受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市民政局网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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