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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招聘启事
为加强我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
贺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地址: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二)热爱青少年工作;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工作主动性强,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六)原则上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
(七)中共党员、法律专业、贺州市城区人员优先。
三、报名、面试
(一)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和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在检查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前,上班时间受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请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团市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402室)报名、验证,并确定意向。
3.由团市委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
签订就业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执行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节假日加班有相应加班补助,相应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1.E_mail:hzgqt@
2.电话:0774—5123758
3.联系人:吴贤峰
贺州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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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2015-11-20 10:50:57
录入:lsw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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