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办就业管理科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负责毕业生就业申报材料受理、初审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经济类、管理类、文秘类、计算机类专业毕业。个人综合素质较好者,专业可适当放宽。
2、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耐心细致,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服务意识好。
三、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标准:本科学历每月2200元。
2、每月有通讯补贴、加班误餐补贴、午餐补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发给年终考核奖。
3、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有意者请于11月27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bys@,合则约见。正式聘用后将签订劳动合同。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