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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学校一级财务、系统维护管理员岗位,实行人事代理,招聘名额2名,对报考者不作地域和户籍限制。
二、应聘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会计、经济管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报考者还需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从事财务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岗位要求
1、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情操,热爱高校财务工作,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好的专业及计算机应用基础,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财务报告的分析能力。
4、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和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原则性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有关规定。
6、报考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工作安排
1、本次公开招聘为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点至12月17日下午5点止。报考者请如实、准确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并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各项从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上述材料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发至邮箱:12345@,邮件主题格式:应聘财务处工作人员 本人姓名 。
2、资格审查并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确定。
5、招聘结果公示。由学校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6、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7、纪律与监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3-2276306(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监处)
乐山师范学院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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