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浙江省消防总队2016年接收地方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重点接收工学、理学、法学、文学和管理学类等毕业生。具体学科有: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土建类、化学类、机械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环境与安全类、交通运输类、工商管理类等(详以浙江消防网招生系统所列专业为准)。
二、接收的对象:
接收对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男性本科毕业生为主,兼顾硕士研究生(不招大专、博士研究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分配去向
经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合格后,面向全省消防部队分配。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工作时间(含1年培训期)不得少于2年。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8日结束,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办法和途径:
1. 登陆《浙江消防网》(ww***com[点击查看]),进入《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114.215.249.206:81),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在系统中确定报名后,还必须将所在院校《推荐书》或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19号 邮编: 310014
联系部门:浙江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571-85863567、0571-85863540
E-MAIL:zjxf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