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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2016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11-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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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需求情况
信息负责人: 负责人手机:
负责人邮箱: 招聘职位性质: 全职
工作行业类别: 教育/培训 招聘职位类别: 教育/培训
工作地点: 需求专业:
起薪水平: 不详 需求人数: 本科生不详名,专科生不详名
招聘信息正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详见附件1)。根据各场次招聘实际情况和岗位缺额,各高校招聘计划以现场招聘会公布岗位为准。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专业类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可以报考会计、财经、旅游、软笔书法岗位;

  3.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4.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教师基本功和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7.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

  8.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毕业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9.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聘用;

  10.学业成绩优秀,所有学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1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2.自愿在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1.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

  2.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3.报名方式:考生需先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3《重庆市大渡口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签订本人承诺,经所在院系盖章同意后,到指定高校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招聘工作小组将按照《简章》要求,对考生提供的《重庆市大渡口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

  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二)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面试。

  1、综合素质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综合素质考核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有关教育教学知识提问两个环节。考官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和获奖情况等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2、面试

  面试比例为1:3,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当场宣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招聘当天即与招聘单位和大渡口区教委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员。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对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发〔2005〕2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渝人发〔2007〕113号)和《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等规定,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履行违约责任。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及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及后续各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8871735(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

  1.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重庆市大渡口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 大渡口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名额 岗位类别等级 专业要求 备注

1 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 体育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2 语文 1 专技12级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3 历史 1 专技12级 历史学类、教育学类

4 重庆市茄子溪中学 英语 1 专技12级 外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5 地理 1 专技12级 地理科学类、教育学类

6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7 语文 1 专技12级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8 物理 1 专技12级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

9 化学 1 专技12级 化学类、教育学类

10 重庆市商务学校 物理 1 专技12级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

11 信息技术 1 专技12级 计算机类、教育学类

12 政治 1 专技12级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

13 体育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14 会计 1 专技12级 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

15 学前教育(艺体方向) 1 专技12级 教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

16 重庆市旅游学校 历史 1 专技12级 历史学类、教育学类

17 旅游 1 专技12级 旅游管理类、教育学类

18 财经 1 专技12级 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

19 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 数学 2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20 音乐 1 专技12级 教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

21 体育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23 地理 1 专技12级 地理科学类、教育学类

24 重庆市民族职业中学 体育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25 重庆市钢城实验校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26 大渡口区钰鑫小学 语文 1 专技12级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27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28 软笔书法 1 专技12级 教育学类、美术学类

29 体育(足球)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30 大渡口区实验小学 语文 2 专技12级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31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32 信息技术 1 专技12级 计算机类、教育学类

33 体育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34 大渡口区钢花小学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35 大渡口区育才小学 体育 1 专技12级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36 语文 1 专技12级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37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38 美术 1 专技12级 教育学类、美术学类

39 大渡口双山小学 语文 2 专技12级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40 数学 1 专技12级 数学类、教育学类

41 音乐 1 专技12级 教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

42 信息技术 1 专技12级 计算机类、教育学类

43 大渡口区幼儿园 学前教育 1 专技12级 教育学类

合计 45

注:专业要求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2)对应范围,按与招聘岗位相关原则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

报名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  片

生源地 身份证号码

就读院校系 是否全日制

2016年应届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是否师范类专业

所有学科成绩有无“挂科”情况

普通话等级 教师资格等级及专业或其他执业资格 *是否三分之二的专业课成绩在80分以上

联系电话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1.校级奖学金获得情况:

(填写格式为:    年    日,获得      奖学金)。


2.院系级奖学金获得情况:

(填写格式为:    年    日,获得      奖学金)。

何时受过

何种惩处

本人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

1.以上信息属实,若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2.本人已阅读并理解《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内容,保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程序和要求参加招聘。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盖章 经我院系核实,以上信息属实。特此确认。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结果 合格/不合格

          审查人: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

2.“姓名”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姓名(少数民族考生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出生年月”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只填数字,如“1972.0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民族”填“XX族”。

4.“生源地”应填写“XX省XX市”,直辖市考生应填写“XX市XX区(县)”。

5.“就读院校系”应填写“XX学校XX院系”。

6.“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各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对应范围,按与招聘岗位相关原则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7.“学历、学位”填写“研究生、硕士”等。

8.“是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是否师范类专业”“是否三分之二的专业课成绩在80分以上”。所有学科成绩有无“挂科”情况填写有或无。

9.“何时受过何种奖励”须清楚填写获得院系以上奖学金情况。“何时受过何种惩处”须如实填写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的处分。

10.“本人签字”需本人亲自手写。

11.“照片”栏须粘贴本人免冠登记照1张。

12. 此表经院系盖章后有效,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