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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消防工作需要,我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消防执勤灭火、信息通信员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18—45周岁男性公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灭火战斗员: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
2、信息通信员:负责消防信息的采集、制作、宣传及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主要招收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
三、福利待遇
1、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期间仅发放试用期工资(每月25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正式工资。每月正式工资包括:基本工资3000元(每工作满一年递增200元月基本工资),全额保障“五险一金”社保费用约1000元,伙食费750元。
2、根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和个人工作年限,每完成一年的工作合同,支队将发放5000-10000元不等的年度奖励金。
3、晋升为管理岗位的,如担任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每月分别给予600元、300元、100元岗位补贴。
4、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评定制度,每年评定1次,被评为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给予相应的等级补贴(200-1500元)。
5、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录用的人员由消防部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
6、正式录用的人员实行“上二休一”执勤模式(即上班两天休息一天)。
7、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每年享有一次累假为期20天的假期(往返路费可报销,并返还期间伙食费)。
8、在队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可发展成为中共党员。
四、报名方式
报名携带体检报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退伍兵携带退伍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地点在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大楼9楼警务科(福州市五一中路66号,状元境公交站旁)。
联系方式:福州公安消防支队 0591-87089751 邮箱:
15673500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