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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外事侨务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新闻、文秘辅助服务岗位各1名
2、招聘人数:2人
二、招考条件
1、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能经常执行外勤任务。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动性。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其他条件:
(1)新闻辅助服务雇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专业、哲学、中文等大文科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
(2)文秘辅助服务雇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学、哲学、中文等大文科类专业,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
三、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考程序
(一)报考办法
有意者请于
电话:0757-83327179,传真:0757-83366146。
联系人:
电子邮箱:1390280801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市府大院)8号楼208室,佛山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报名结束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所有报名人员反馈相关情况,并适时组织相关的考试、考核工作。
(二)考试程序和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按照市人事考评管理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市外事侨务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由市外事侨务局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30号文)文件规定,由佛山市外事侨务局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外事侨务局辅助服务雇员招考报名表》
佛山市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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