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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2016年面向应届毕业生接收现役警官

(全职,发布于2015-12-0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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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是武警建制的公安现役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部门,担负保卫警卫对象和重大会议、活动安全等重要任务。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选拔接收,我们在美丽的三湘大地真诚欢迎您加入到这支充满青春活力、英姿飒爽,具有辉煌历史的英勇队伍,和我们共同续定更加绚丽的篇章!

一、计划接收人数和专业

2016年,我局计划接收大学生干部4名,均为男生,专业分别为:教育学类运动训练专业2名、法学类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和安全保卫专业各1名。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忠诚可靠,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警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入围者将政审)执行。

(二)文化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等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具备《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中的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31日)以下。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2)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3)其他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入围者将体检),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疾病,心理健康,五官端庄,体形协调,反应敏捷。

4)体能和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三、接收程序

报名-初选审定-知识能力考试-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四、福利待遇

接收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警卫局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下达任职授衔命令,享受现役军官同等政治待遇和薪金标准待遇等。本科学历大学生首次定职副连级、中尉警衔。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1110日至1220日。(因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生工作在同一时间进行文化知识考试,如报考我局,不能同时报考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其他单位)。

2、报名方法:将个人近期免冠照和全身生活照、大学录取名册、大学成绩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建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xx大学xx专业xx姓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警官电话:0731-822706961587426811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湘汇大厦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编:410011)。邮箱:314900709@

湖南省警卫局政治处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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