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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5-12-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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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 路。文革中学校被停办,文革结束后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新校址。学校形 成一校及本科生院、进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948人,其中本科生8297人,研究生5762人,留学生889人;教师903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教师821人,辅导员82 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40人、硕士生导师586人,教授248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7.21%。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 义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中欧法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9个教学单位;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10个校级科研机构。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 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共18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7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 位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 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学校先后与34个国家和地区的151所知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通过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派出近千名师生赴境外学习交流。2008年建立的中国政法 大学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学校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已经初步形成。

  学校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度招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教师职业素养。

  3.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为2016年取得;非北京市正式户口国内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留学回国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回国不超过2年且未经派遣。

  5.博士后须2016年自海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出站。

  6.京内调入人员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京外调入人员原则上须为博导,已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为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

  7.应聘人员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均须为全日制性质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院校均为海内外知名大学。

  8.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部门

联系电话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招聘类型

招聘条件

法学院

010-58909304

立法学

1

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有教授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立法学科研成果,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有关立法学的课题。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立法学

2

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有立法学相关研究成果,熟悉大陆法系法律。有德、日国家学习经历的优先。

中国法制史

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行政法学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法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岗位任职经历,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为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民商经济法学院

010-58909328

民商法学

1

留学回国人员

本科毕业于海内外知名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海外法学博士学位,取得德国、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博士学位者优先。

民商法学

2

国内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

取得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民法学;本科、硕士、博士学位均在国内知名院校取得且均为法学专业;科研能力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须具有连续1年以上海外访学或者留学经历;非应届毕业生须为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运用英语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环境资源和能源法教学经验者优先。

民事诉讼法学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德国、日本著名或优质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有2部以上民事诉讼法学学术专著(限独著)。

知识产权法学

1

博士后出站人员

海内外知名大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方向博士后出站人员,且博士学位要求为海内外知名院校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并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思想品德好,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潜力大,创新能力强。

经济法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国内知名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或者取得德国或日本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金融法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者取得海外知名大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为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35(含)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具备良好的国际交往能力。

社会法学

2

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且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中至少2个为法学学位;有连续1年以上海外访学背景;学术功底扎实,科研能力突出,已取得较为优良的科研成果,对社会法学相关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基础以及学术发展设想;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合作精神,能专心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表达良好,能较为出色地胜任社会法学相关领域教学工作;拥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年龄不超过45(含)周岁,副高以上职称。

国际法学院

010-58909358

国际法

4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京内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历学位,能熟练运用英语为工作语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刑事司法学院

010-58909363

刑法学

3

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硕博学位或海内外知名大学双博士学位(至少一个为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除以上学历要求之外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海外大学任教经验者优先。

犯罪学

侦查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专业博士学位,硕士阶段学习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等计算机相关专业或方向,具有一定代码分析能力,具有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领域相关项目研究经验或者工作经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10-58909391

国际关系或外交学

1

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具有研究员或教授职称,在国际关系或外交学领域有比较深厚的学术积淀,有独立学术专著出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年龄53(含)周岁以下。

国际关系或外交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取得海外名校博士学位或者国内重点大学国际问题博士后出站,年龄35(含)周岁以下,能够使用英语教学和对外学术交流。

政治学理论专业(中外政治思想史、政治哲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比较政治学专业

2

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年龄35(含)周岁以下,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使用英语教学和对外学术交流。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方向

取得博士学位;年龄35(含)周岁以下;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使用英语教学和对外学术交流。

公共政策方向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年龄35(含)周岁以下;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使用英语教学和对外学术交流。

人文学院

010-58909430

马克思主义哲学

2

国内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研究能力,能够承担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熟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能够承担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愿意致力于经典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和研究。

宗教哲学

取得博士学位,拥有海外留学或交流经历;有系统的宗教学学科训练,能讲授宗教学导论、佛教哲学等相关课程,研究专长为宗教与法律、宗教哲学或佛教。

逻辑学/法理学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逻辑学或法理学(法律逻辑)专业博士学位。

中国古典文献学

2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著名综合性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或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士学位和国外知名院校博士学位,调入人员还须具有研究员或教授等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奉献精神。在文学与法律、文学与法治等交叉研究领域有独到研究经验者优先。

文艺学

中国近代史、专门史

1

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戏剧戏曲学或艺术美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戏剧戏曲学或艺术美学博士学位。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商学院

010-58909402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英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为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拥有1年以上英美知名大学访学或工作经历;数理基础扎实,英语流利,能够胜任会计学科中英双语教学工作。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企业管理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欧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为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拥有1年以上欧美知名大学访学或工作经历;数理基础扎实,英语流利,能够胜任相关专业中英双语教学工作。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1

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取得英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拥有1年以上英美知名大学访学、工作经历;具有教授职称,有博士生导师任职经历;在全国法务会计学科有重要影响。担任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的优先。

金融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1年以上海外知名大学访学或工作经历;具有教授职称,有博士生导师任职经历;在国内本学科有重要影响。担任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的优先。

统计学/产业经济学

2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欧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为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1年以上欧美知名大学访学或工作经历;数理基础扎实,英语流利,能够胜任相关专业中英双语教学工作。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金融学

世界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

2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

经济史/经济思想史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欧美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为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1年以上欧美知名大学访学或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政治经济学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为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1年以上欧美知名大学访学或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8909602

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院校博士学位;英语流利。有中国古代哲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历史学:中国近现代史;政治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1

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院校博士学位。有中共党史专业背景者优先。

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1

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院校博士学位,英语流利,中共党员。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背景者优先。

社会学院

010-58909593

社会学

1

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在专业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

社会工作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或临床心理学,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010-59915574

新闻与传播学

2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协作精神,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论文被SCI/SSCI收录或具有本专业交叉学科背景者优先。

新闻与传播学、法学

1

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为本学科领域带头人;年龄40(含)周岁以下。研究传播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法制新闻、传播法方向者优先;有海外学习经历和国外高校博士学位者优先;有交叉学科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外国语学院

010-58909459

法语语言文学

1

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需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取得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有连续1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文学、翻译学、教育学优先。

德语语言文学

1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需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取得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有连续1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文学、翻译学、教育学优先。

英语语言文学

1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2

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仅限于西班牙语文学或翻译方向,海外毕业生仅限于人文社会学科。

科学技术教学部

010-58909503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能够独立开展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等公共课的数学教学;能够独立开设全校通识选修类的相关数学课程;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在海内外学术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者优先。

计算机

1

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参加过计算机大型科研项目。有海外背景者优先;动手能力强者优先。

比较法学研究院

010-58908243

比较法理论

1

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精通英语。

英美法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英美国家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精通英语。

人权研究院

010-58908276

人权法学

2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的法学、社会学、人类学、哲学或政治学等人权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或者取得国内一流高校人权法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人权相关的论文;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为工作语言。

法律硕士学院

010-58908500

法学

4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并熟练掌握留学所在国的语言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中欧法学院

010-59915792

破产法/经济法

1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熟练运用英语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兼通欧洲小语种者优先。

诉讼法学研究院

010-58908270

行政诉讼法学

2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行政诉讼方向)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30(含)周岁以下。博士在读或博士后在站期间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

证据法学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证据法学方向)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30(含)周岁以下。博士在读或博士后在站期间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

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010-58908275

中国史、中国法律史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综合学术素质,熟练掌握1至2门外语;具有良好的人际协调与沟通能力。

法治政府研究院/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

010-58908371

教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须为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本、硕、博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或法学专业。科研能力突出,参与过国家级重大课题者优先;有海外学习或研究经历者优先;具有多学科研究背景者优先。                     

法律史学研究院

010-58908410

法律史学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学位;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010-58908386

法与经济学;法学(经济法方向)

1

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1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教学和开展独立的对外学术交流。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

010-58908000

全球学/国际问题研究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且已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对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研究有执着兴趣和意愿,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外语语种为英语,达到独立进行对外学术交流的水平。

资本金融研究院

010-58908347

金融

1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人才引进/调入人员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具有海外金融领域理论和教学实践经验。

  三、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日期

  2016年2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政法大学高校教师招聘系统(ww***.cn[点击查看])注册并投递简历,投递简历时请务必选择所应聘的职位。

  2.各用人单位组织简历筛选、面试、试讲等考察工作。

  3.学校层面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审批、体检及公示。

  4.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此外,学校为中青年教师建立了多元化的职业发展培养体系。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设立了"新入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资助计划",为新入校教师提供2至3万元人民币的科研启动资金;教学科研人员入校工作2年后,教学科研业绩优良者可以参加"中国政法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遴选,赴海外名校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为培养造就新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校实施了"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教学科研人员入校工作3年后,可以参加遴选,获得每人每周期20至30万人民币的资助资金。具体条件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电话:010-58909113

  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