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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引进2016年优秀毕业生来闽工作

(全职,发布于2015-12-0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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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引进2016年优秀毕业生来闽工作的公告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根据福建发展需要,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简称引进生)来闽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政策待遇及管理使用办法

1、引进生以聘任制公务员方式选拔引进,以安排科技副职方式下派挂职锻炼。选拔引进来闽后,统一安排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以及福州、漳州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挂任科技副职,并与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签订聘期两年的聘任合同。

2博士按副处安排、硕士按正科安排。其中,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市直单位科技副职,硕士挂任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主任科员或开发区、市直单位部门及县直单位科技副职、主任科员。原则上,来闽后先安排引进生到镇村基层挂职锻炼,其中,博士引进生安排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第一副书记,硕士引进生安排包村,锻炼时间不少于半年。

3聘任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挂靠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享受同职级班子成员工资待遇,另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

4、两年聘任挂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保证继续在闽工作服务至少五年的条件下,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聘期一年,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就地解聘。

5、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后,博士按副处长级安排,硕士按正科级安排,工资待遇按所任职务执行,原则上纳入相应的后备干部管理。博士任副处级、硕士任正科级时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

6、引进生由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和所在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共同管理。

二、选拔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3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专业范围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

2)中国人民大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2、其他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担任过学生干部。其中,博士应在本科以来担任过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3)有社会实践经历并表现优秀。

4)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

5博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1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9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6)博士必须在2016731日前毕业,并在2016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67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7)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进度(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0161月至4月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5月确定选拔对象,6月确定挂任职务,7月办理报到、聘任及挂职手续。


四、报名办法

直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2016112日(周二)前将纸质版(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含照片,经院系党委盖章)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26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至pku_xds@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黄老师 62757241

代老师 62759306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401939

电子邮箱:fj_yinjinsheng@


附件: 福建省2016年引进生报名表(命名格式:学校-博(硕)士-姓名-报名表)

(编辑:小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