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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理工学院

(全职,发布于2015-12-1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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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12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三)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调查研究和信息技术等能力,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我校现开设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tctzp@ ,发送主题请以"专职辅导员+姓名+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理工学院2016年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江苏理工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第二阶段为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每阶段(环节)考核未达到合格线者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环节)考核,面试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专职辅导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53103;0519-86953100

  13915084238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理工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953053

  联系人: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