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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国内人才”,指的是国内著名专家、知名学者、中青年骨干等高层次人才。
(二)“海外人才(年薪制)”,指的是外国专家、长期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以及获得海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的优秀学者。
(三)“海外博士”,指在海外一流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未在国内就业的学者。
(四)“其他单位调入”,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已在国内外就业的学者。
(五)本次招聘计划不含2016年大陆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大陆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待教育部审批后另行公布。
二、基本条件
(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道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二)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应聘讲师岗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引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学院招聘岗位数量、任职要求、岗位职责等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5-2016学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个人申报
1.“国内人才”请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引进人才推荐表》(见附件2)。
2.“海外人才(年薪制)”中的外国专家,请填写“RecommendationFormForIntroducingOverseasTalentsofRenminUniversityofChina”(见附件3)。
3.“海外人才(年薪制)”中的中国籍(含港澳台)专家学者、“海外博士”、“其他单位调入”、“毕业生”类别的应聘者请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4)。
请申请人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相关学院联系人的邮箱。
(三)学院(系)审核
学院(系)初步审核应聘者材料,并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教学科研成果材料,两封教授推荐信以及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材料。
学院(系)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面试名单,由学院(系)教师评聘委员会分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及相关考核。
(四)学校审核
学院(系)将拟推荐人选上报学校进行审核,由学校教师选聘工作组进行评议。
学校审批教师选聘工作组推荐的人选。
四、其他
(一)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对部分新增加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办法(修订)》(2005-2006学年校政字75号),我校对以下新聘教师实施人事代理:
1、被我校初聘为副教授职务以下的教学科研人员;
2、被我校初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但不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 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人民大学具体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请见hr***.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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