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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全职,发布于2015-12-1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专职学生辅导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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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0个,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岗位指标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应聘有术科背景要求的岗位,可放宽至高水平专业院校。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

5.原则上应聘者的专业背景与所聘单位的专业设置相同或接近(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1216,发布公告。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2.20151216201613,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向人事处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及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hr***.cn[点击查看]

3.20161415,初审推荐。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按照每岗位5-15人推荐,于15前将推荐人员信息上报学生处。

4.20161617,复核面试。学生处和人事处对院部推荐人员进行复核面试,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201618115,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辅导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6.确定拟聘人选。人事处与学生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结果,商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7.公示。人事处在校园网主页上对全部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8.上报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咨询电话

人事处咨询电话:029-85310360联系人:任老师

学生处咨询电话:029-81530846联系人:李老师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每人限报2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2.辅导员岗位与管理岗位同期招聘和考核,因时间冲突,报名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不得兼报管理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条件中要求“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填报报名材料时须在招聘系统中上传由院系党团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4.应聘人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附件:2016年辅导员招聘计划.pdf

 

 

人事处

学生处

20151216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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