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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学校。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2016年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国内高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硕士学历毕业生(须在本科层次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宜阳新区、市编办联合组织宜阳学校到部属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计划(共10名)
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
备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招聘计划将根据西南大学现场招聘签约情况核减岗位计划。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宜阳学校招聘2016届毕业生信息在部属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宜春教育网同时发布。
(二)举办现场招聘会。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宜阳新区、市编办等部门组织宜阳学校于
(三)审阅推荐材料。由宜阳学校审阅毕业生推荐材料,进行交流,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
(四)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公布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
(五)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市人社局、宜春市宜阳新区、市编办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宜阳新区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联络方式
宜春市人社局:刘瑞平0795-3271152
宜春市宜阳学校:廖智蒙1827056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