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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招录公益性岗位简章
根据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4名,岗位为有关街道司法所,协助司法所在社区矫正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承担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二)具有我区户籍,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三)要求男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
(五)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无前科劣迹;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待遇
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四、程序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5日
(二)报名地址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基层科
联系人:黄华 马建立
联系电话:86916249(办)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需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伪造个人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