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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专职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额度
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职仲裁辅助人员(书记员)1人。
二、用工性质
委托徐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实施劳务派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常住地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黄浦区、闵行区的优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6、具有较快的文字录入能力;
7、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者优先;
8、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优先;
四、工作内容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面洽劳动仲裁员,做好仲裁文书送达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劳动仲裁员指派的其他书记工作;
6、完成其他事物性工作。
五、福利待遇及工作班时
薪资:3430元/月 工作班时:常日班
六、报名事项
网上报名:上海公共招聘网,岗位编号:162017727
报名咨询电话:24092222*3533 联系人:丁老师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