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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
单位需求信息 | |||||||||||||||||||||||||||||||
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研究;承担战略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研究;协助承担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承担固体废物属性和危险废物鉴定;开展污染防治技术及碳减排技术研究;承担环境国际履约相关技术服务。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现招聘6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16年招聘博士岗位说明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毕业生应于2016年10月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独立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能独立从事国际交流合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2016年3月31日。 应聘者填写《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以下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3531985zhaopin@,发送的电子邮件名称规范为“应聘岗位名称 专业 姓名”。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仅提供身份证和成绩单) 2、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发表论文和主要研究课题的简介。 3、其他学术研究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考核。 (三)考核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招聘用结果。 四、岗位待遇 岗位待遇按《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解决事业编制。 2、工资、保险及公积金按山西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申请的研究课题,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经费。 4、发放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其中安家费一次性发放5万元,住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5、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3000元/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51-3531985 附件:《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