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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 校现有6个校区,占地2475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5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发育生物学、伦理学等6个“十二五”国家重点学科、理论物理、数学中的分析基础研究及应用、英语语言文学比较与研究、湖湘文化研 究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化学和哲学等2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哲学、生物学、物理学等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目前,我 校有化学、临床医学2个学科ESI(基本科学指标)排名居全球1%;拥有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8种硕士专业学位类 别,以及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拥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生物发育工程及新产品研发”、“量子效用及其应用”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国家文科基 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国家红色经典艺 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等1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石化材料与资 源精细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蛋白质化学及鱼类发育生物学、化学 生物学及中药分析、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高性能计算与随机信息处理等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体适能与运动 康复等6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及多肽药物等2个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拥有5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5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拥有湖南省道德建设研 究基地等6个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县域发展研究中心等5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 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6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国家级实 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人,国家级教 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2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7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6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31人、湖南省“芙蓉学者” 奖励计划人选16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71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40人。
学校先后同36个国家和地区的140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 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学校图书馆藏书380余万册,其中古籍20余万册,订购中外文报刊3000余种,各类文献数据库90余个。学校主办12种公 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近40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全日制学生3.5万人,其中研究生7500余人、树达学院近7000人,长短期来华留学生1000多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继续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 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努力开创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建设新局面。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开展,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其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应聘的博士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接收的硕士其本科、硕士所学专业须一致。
(四)应聘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五)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六)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在五年内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否则不予以续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2016年3月31日。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2016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同时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 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寄(送)所应聘学院(教学部)党委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大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核比例。
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包含面试)、学术评议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包含面试)、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包含面试):试讲(包含面试)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考察。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科研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学术评议。
考试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公示。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人事处对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
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