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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2016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 | |||||||||||||||||||||||||||||||||||||||||||||||||||||||||||||||||||||||||||||||||||||||||||||||||||
2016-01-25 15:36 | |||||||||||||||||||||||||||||||||||||||||||||||||||||||||||||||||||||||||||||||||||||||||||||||||||
莆田学院2016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
2、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人员。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应聘 对应的岗位编号 姓名。
2、填报DL201609、DL201610、DL201611、DL201612、DL201613岗位的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且不得兼报,但可兼报上述五个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3 月 15 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 DL201609、DL201610、DL201611、DL201612、DL201613岗位考试通知采用网络公告形式,于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莆田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聘期管理,第一个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时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 学校按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为被聘用人事代理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校内职务。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奖惩等均按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被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委托人事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发放工资和办理其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5.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附: 《 莆田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莆田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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