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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市中医医院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6-01-2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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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招聘60人公告


  因张家界市中医院医疗业务增长迅速,工作量增大,为满足业务工作需求,经中医院、区卫生局申请,区人社局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决定招聘各类临聘人员60名。现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中医医院共计划招聘临聘人员6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5、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实施步骤


  (一)公告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至25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者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相片3张。报名表登录张家界中医医院网站下载。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25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确认。


  (四)考试


  考试和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局牵头,区纪委、区卫计局纪检组、中医院纪委全程监督,区人社局、张家界中医医院全程参与。


  1、考试分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和面试,以百分制计分,分配比例为理论考试40%(其中文字功底2%)、技术操作考核40%、面试20%。


  2、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按专业及报考人数分类、分性质进行,报考人员不足100人的,其所有报名人员均应参加理论和操作考试,超过100人的按招聘职数1:2比例的人数参加技术操作考核,考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以体现招聘的公平、公正性。


  3、考试时间:理论:2016年1月26日


  操作:医药技:2016年1月27日;护理:2016年1月28日


  公示:2016年1月28日—2月3日


  面试


  按照招聘职数1∶1.5的比例,依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 医药技:2016年2月4日;护理:2016年2月5日


  综合成绩排序及公示


  按理论考试40%(其中文字功底2%)、技术操作考核40%、面试2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因工作性质要求,对手术室岗位,具有麻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临床各科岗位,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口腔科岗位,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放射、心电、B超科岗位,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检验科岗位,有检验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放射科技师岗位,有大型医疗设备技术操作证者总分加2分;药学部岗位,有中药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护理岗位:有护师及以上资格者总分加2分,助产士加1分,儿科护士加1分。


  综合成绩(含加分)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2016年2月6日—2月12日。


  (五)体检


  体检由张家界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纪监部门监督统一在张家界中医医院院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者,人员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如有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选,在区人民政府门户及本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临时聘用手续。医疗人员合格者,跟班试用3个月,进行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且无违法违纪行为者:无执业资格的签订临时合同,期间须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注册者,予以续聘,正式办理临时聘用手续,否则予以辞退;有执业资格者变更注册后直接签订公招类三年临时聘用合同。护理应聘人员合格者,签订三年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期间违法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岗前培训


  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科教科、医保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其他事项


  1、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聘用合同签订后到区人社局备案。


  3、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题,不得与外界接触,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考试考核的现场安排保卫人员把守;在招聘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作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由纪律检查机关严肃查处。


  4、具体招聘事项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报名电话:0744—8260459;


  0744—8358563。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报 考 须 知


  附件三:2016年医、药、护、技人员招聘时间及地点安排


  附件四: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


  附件五:张家界市中医医院招聘医疗、医技人员报名表


  二0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