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西安]西北政法大学2016招聘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6-02-22)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国家公务员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国家公务员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16西北政法大学招聘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员公告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详细情况请登录学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阅)。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辅导员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简称“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应聘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条件和基本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辅导员岗位专业要求:哲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高等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学科下设专业以及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专业要求:心理学专业,心理咨询与辅导、临床心理学等研究方向优先;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最后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并取得或按期(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符合国家派遣条件的毕业生;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二)辅导员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不得兼报。


  (三)本校优秀硕士毕业生的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0%。


  (四)凡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的毕业生不参与应聘。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或《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到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3月4日。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需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或《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xfdfdyzp2016@,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应聘岗位分别按“辅导员岗位或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填写。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日-3月4日。


  (三)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资格审查未通过。


  四、招聘办法


  (一)学校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受理应聘人员申请、资格审查、岗位适应情况考察、笔试、面试、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为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岗位适应情况考察人员名单。


  (三)岗位适应情况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个性特征。通过岗位适应情况考察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男、女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总分,并分别按照男、女招聘人数1.5倍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聘用


  由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学校研究通过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性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岗位适应情况考察、笔试、面试结果将在西北政法大学学工在线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2016年3月至5月)登陆西北政法大学学工在线网站(zf***.cn[点击查看]),及时查看有关工作安排,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报名地址: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304


  联系电话:029-88182283(2月26日后)


  联 系 人:严芳


  电子邮箱:xfdfdyzp2016@


  附件:


  1、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2、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