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长治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上党古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地处晋东南,位于晋冀豫三省交界,传说中的“女娲补天”、“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神话故事就发端于此;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总部和中共中央北方局等领导机关曾长期驻扎在这里。长治关山伟固、文明久远、山河壮美、神韵飞扬,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称号。
二、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招聘计划2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下表。
长治学院2016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用人计划 |
专业/学科门类 |
学历 |
1 |
教师岗 |
4 |
艺术学 |
硕士 |
2 |
教师岗 |
3 |
文学 |
硕士 |
3 |
教师岗 |
1 |
哲学 |
硕士 |
4 |
教师岗 |
6 |
理学/工学 |
硕士 |
5 |
教师岗 |
2 |
管理学 |
硕士 |
6 |
教师岗 |
4 |
教育学 |
硕士 |
7 |
教师岗 |
2 |
经济学 |
硕士 |
8 |
教师岗 |
1 |
历史学 |
硕士 |
9 |
教师岗 |
1 |
法学 |
硕士 |
总计: |
24 |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招聘对象为2015届未就业及2016届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或博士毕业生。
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我院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所需证件: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本硕期间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资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研究生须持在校生证明、研究生证及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填写并提交《 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贴好照片)。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小组主要以科研论文、专著、参与课题、发明专利、本硕期间成绩单以及其他专业获奖材料作为审核依据。
4.招聘测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相关院校、科研院所或本校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审核通过人员数和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需要组织相应的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不达3:1比例的,须经初试考核合格方可直接进入复试,初试考核合格分数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复试分数须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考生最后总成绩须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方可取得被聘用资格。复试成立由5-7位专家组成的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小组(本单位专家不超过1人)。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过程全程摄像。
5.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院招聘工作组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长治学院2016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计划表》分专业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注:应聘人员总成绩=初试成绩×40% 复试成绩×60%
6.体检、考察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7.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三、联系方式
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长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 苏老师
联系电话:0355-2178016
邮箱:rsc2178016@
附件:长治学院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