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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9点
地点:长春校区 研发楼1116教室
按照2016年2月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安排,静海区教育系统以吉林师范大学为考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211”院校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但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教师10名。其中: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3名、地理教师1名。 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邮箱地址:renshike1@ 资格审查:考生如实填写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1日9:00至17:00 资格审查地点: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研发楼1116教室(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网上下载填写的报名表、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个人简历、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习成绩单、院校推荐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准考证。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未进行邮箱报名的人员可于2016年3月11日9:00至17:00,携带相关资料到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研发楼1116教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与邮箱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相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考试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9:00至11:00 笔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6年3月13日9:00在考点公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专业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随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 由招聘工作小组向考生所在院校调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由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和鉴定材料。 (四)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由区教育局与拟聘用初步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应聘人员在体检、原件审核、公示等环节存在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区教育局可单方解除《就业协议书》,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体检、原件审核、公示等事宜,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2-28942848、13920515688 监督电话:022-28932457、022-68615199 附: 1、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