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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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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1998年2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5.报考对象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已在我县区、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及报考条件等详见《2016年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8∶30~12∶00,14∶00~17∶30)。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县城黄港路6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可分三个层次填报,第一层次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第二层次为县第三人民医院、县皮肤病医院、县人民医院李堡分院(李堡中心卫生院)、县肿瘤医院(南莫中心卫生院)、曲塘中心卫生院;第三层次为其它一级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每位报考者每层次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16年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到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一)笔试 1.本次招聘由县卫计委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竞争力较强的岗位进行笔试。对竞争力较弱或无竞争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由单位面试确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县卫计委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以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比例由招聘单位在此范围内决定)。 2.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不参加笔试的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2.各单位面试结果报县卫计委核准备案。 四、体检聘用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报考护理岗位的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公开招考的有关信息,包括考试成绩、拟录用人选等均及时在县卫计委网站()公告。 2.招考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咨询电话:县卫计委0513-88813710 18962762955。
附:1.2016年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2016年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016年3月1日 附件1: 2016年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附件2: 2016年海安县公立医疗单位公开招聘 编外人员报名表 编号: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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