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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请市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市农委系统的财经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处理等业务。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财经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本市户口;
5、具备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工资待遇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号)及相关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9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市农委人事科(市行政中心6号楼209室)
4、报名材料:
(1)《六安市农业委员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证书、本人户口簿,如有获奖资料请一并提供;
(3)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规格);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市农委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占总成绩比例为40%。
2、面试。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占总成绩比例为60%。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资格政审,由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考察证明和材料。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农委门户网站公示7天。
(三)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经审核,拟聘用人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条件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此《公告》由六安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64-3379110
监督电话:0564-3379356
上述报名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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