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广东]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所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6-03-09)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
  • 信息来源:广州大学
说明:

此信息由广州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广州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所

 

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所

招聘样品管理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非编制),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人数:

招聘岗位:样品管理员;

岗位任职条件: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男性。

人数:1名。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面议。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弼塘西二街7号,联系电话:82266733,联系人:黄小姐,邮箱:fszjs@,邮编:528000.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发邮件报名的方式,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若有)、学历证、学位证(若有)、驾驶证(若有)、身份证、获奖证书(若有)以及成果(若有)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四、面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单位通知其本人参加面试,面试完后按成绩排序,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对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单位安排人员与其一起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国家或地方用人体检规定由单位确定并知会应聘人员。体检费用先由其本人垫支,待试用期过后一个月内,体检者凭体检费用单据到本所财务处报销费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或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本所可以不予聘用或者延期试用,但试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