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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实现质监事业新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上学历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3名。现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要求 |
学历及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户籍要求 |
招聘人数 |
其他要求 |
备注 |
莆田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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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 |
生物工程类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本市 |
1 |
本科须为生物工程专业且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从事岗位相关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鞋类产品检验 |
服装设计与工程、轻化工程、鞋类设计与工艺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全国 |
1 |
研究方向与鞋类相关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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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计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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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校准 |
环境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本省 |
1 |
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资质。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其他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职人员身体条件;
(五)出生日期是198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莆田市质监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并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wupy666@。
联系人:吴萍英、陈静
联系电话:0594-2683071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846号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同志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参加面试考核的人数等于或小于1:1比例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的),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参加面试考核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以上。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考核内容
(1)微生物检验、鞋类产品检验岗位
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等,实行百分制。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实验操作(详见附件1、2),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面试占55%、技能测试占4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最终总成绩。
(2)检定/校准岗位
面试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实行百分制。。
5、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提前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政审
将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政审。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报送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局予以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若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原则上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微生物检验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附件2:鞋类产品检验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附件3:《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微生物检验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操作步骤 |
配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菌落总数测定 |
准备 |
4 |
实验着装,手部、台面、器具等的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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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 |
4 |
移液枪无菌吸取25mL样品于盛有225mL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中,充分混匀,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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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液枪吸取1:10样品匀液1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头反复吹打使其混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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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吸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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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 |
4 |
选择两个稀释度的样品匀液(要求1:100和1:1000),做好标记,各吸取1mL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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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同时,吸取1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对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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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 |
4 |
及时将15mL~20mL冷却至46℃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倾注平皿(培养皿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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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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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倒置),36℃±1℃培养48h±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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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报告(已知平皿) |
3 |
选取菌落数在30CFU~300CFU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已知平板连续两个稀释度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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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公式计算出菌落数,结果修约报告(菌落数大于或等于100CFU时,第三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取前两位数字,后面用0代替位数;也可用10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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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积取样以CFU/mL为单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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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板菌落识别及划线分离 |
目标菌识别 |
8 |
能够辨别出平板上的不同菌株(已知为三种菌株混合,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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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线分离(挑取其中一种菌株划线) |
2 |
酒精棉擦拭手、移液器、台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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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灼烧接种环(接种环灼烧至红,注意接头部位的灼烧灭菌,动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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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取菌(试管握持姿势合理,拔棉塞、接种环冷却、试温、取菌、塞试管塞操作动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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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划线操作(平板拿取、打开操作动作到位,划线方式、手法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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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灼烧多余菌,固体培养基表面有无破损(接种环烧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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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划线完毕后平板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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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微镜观察 |
显微镜使用 |
1 |
载玻片的安置(正确使用标本夹和移动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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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微观察(从低倍到高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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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镜观察(香柏油使用方法正确,得到清晰物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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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显微镜维护(清洗油镜方法正确,设备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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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株判断 |
5 |
告知为革兰氏染色,调节到清晰视野,观察并判断为哪一种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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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时间控制 |
6 |
每部分在规定时间内(50min,30min,30min)完成,超时不得分(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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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整体印象 |
6 |
整个过程中,各环节操作协调熟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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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操作 |
6 |
有无器皿破损,操作结束后整理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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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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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步骤要点正确,各环节操作协调熟练方能得满分;操作无误,熟练程度不足,酌情减分。
附件2
鞋类产品检验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操作步骤 |
配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鞋 类 产 品 耐 磨 性 能 检 测 |
将试验机各部位调节正常,磨轮空运转5min |
5 |
开机启动后,按标准要求启动磨轮空运转5min及以上,得5分;空运转时间少于5min,得3分,无空运转操作过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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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试样的固定 |
5 |
试样紧固准确,得3分;磨轮有调节到试样平整处上方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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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调节天平两端平衡 (指针指零) |
10 |
试样装上后天平两端调平衡(指针指零),操作正确得10分;无天平两端调平衡过程,得5分。 |
|
|
4 |
在磨轮和试样间施加压力 |
10 |
按试验条件要求的压力值添加砝码(500g),操作正确得10分,有添加砝码,按不是按要求添加500g,得5分;无此操作过程不得分。 |
|
|
5 |
调节磨轮高度位置,使天平指针指向零,然后旋紧磨轮轴的紧固手柄 |
5 |
调节磨轮高度位置使天平指针准确指向零,得5分。没有使天平指针指向零的,根据偏离大小,酌情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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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试验条件设置 |
10 |
试验时间20min设定准确得5分;磨轮转速按标准要求调整至规定值(191±5)r/min的,设定准确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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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结果测量 |
10 |
能准确用游标卡尺测量磨痕长度的,读取准确,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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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鞋 类 产 品 耐 磨 性 能 检 测 |
试验结果表示 |
20 |
计算过程准确得10分,结果有按标准要求修约且修约准确的,得10分。 |
|
9 |
结果偏差 |
10 |
盲样测试,结果与标准值偏差在10%以内,得10分,超过10%,得5分。 |
|
|
10 |
熟练程度 |
10 |
熟练,得10分;不熟练,根据时间长短酌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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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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