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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省人社厅《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2016年第二期)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共2名,具体岗位条件见下表:
招聘单位及地址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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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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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研究院 (2人) 单位地址:敦煌市莫高窟 |
202001 |
1 |
无机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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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
1 |
计算数学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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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至3月31日。
2.地点:省文物局711房间(兰州市静宁路323号);
3.有关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填写)。
(二)考核
1.考核内容和方式
根据要求,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学术报告、科研项目汇报、实验室操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考核时间每考生20分钟,前10分钟由考生以幻灯片(PPT)形式自述,后10分钟由考官针对专业方面问题进行提问(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自述情况确定,不再统一命题),考生回答。要求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提交包括学术背景、研究成果、工作学习经历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十份。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省文物局六楼会议室。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文物局和敦煌研究院共同组织。应届毕业生到毕业院校考察,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体检
体检由省文物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文物”网及敦煌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文物局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省文物局咨询电话:0931-4538527
敦煌研究院咨询电话:0931-8883896、835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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