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学校前身是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新中国成立后经专业调整,于1953年建立江苏省南京林业学校,于1954年建立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总面积114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由仙林校区、花园路校区组成。仙林校区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训练设施,主要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任务;花园路校区主要开展全国森林公安民警、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
学校目前设置有侦查学(公安情报、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特警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警务管理、林火管理和特警方向)、消防工程(林火管理学方向)、网络 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等本科层次专业和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管理和森林消防方向)等专科层次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410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4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57人(其中博士学位34人,硕士学位223人),聘请兼职教授20人、高级教官53人,已基本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齐全、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省级、公安部部级教学名师各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1人。
近年来,学校取得了一系列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省部级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8门,省部级精品教材7部,省部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各1个;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948”计划、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林业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公安厅等厅局级以上项目119个,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5项、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0项。多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生产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
学校始终把林业作为办学的立足点和支撑点,把服务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学校的核心任务,自觉融入现代林业建设事业和森林公安事业大局, 依据现有的资源条件和自身优势,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积极培育和强化特色,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为全国森林 公安和森林防火队伍教育训练的主阵地、理论与科技研发的主战场、警务信息与技术服务的主渠道。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已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 大、新西兰、瑞典、丹麦、澳大利亚、新加坡、越南等多个国家和我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地区的警务或森林消防同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招聘信息
一、人才需求信息(第二批)
岗位编号 |
需求专业 |
学历 |
学位 |
需求人数 |
条件要求 |
拟引进人员岗位 |
7 |
课程与教学论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管理 |
16 |
公安学 |
研究生 |
硕士 |
2 |
|
学生管理 |
28 |
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理论、高等教育学、行政管理、档案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
管理 |
29 |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限声乐表演、西方管弦乐器演奏、管弦乐指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方向;本科须为全日制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管理 |
30 |
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专业技术 |
31 |
公安学、公安技术学 |
研究生 |
硕士 |
2 |
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 |
学生管理 |
32 |
刑法学、民法学、民商法学等法学专业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管理 |
33 |
教育技术学;传播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管理 |
34 |
电气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管理 |
35 |
土木工程、建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管理 |
36 |
外科学、内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1 |
|
专业技术 |
二、有关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4月21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1);
(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情况审核汇总表》(详见附件2);
(3)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须提供培养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个人创作的作品集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通过邮局邮寄我院组织人事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简历”。 三、相关政策和待遇
(1)新录用人员均办理入编手续;凡符合公安部入警条件要求的,办理入警手续并授衔。
(2)硕士研究生进校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不低于8年;
(3)新录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1年;
(4)应聘人员如需了解其他相关招聘政策等情况请致电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78857 85878989
邮编:210023
邮箱:rsc8857@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
附件1: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2: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情况审核汇总表 附件3: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应届毕业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