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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业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经泸州日报社党组研究,泸州日报社决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采编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共4名,主要从事记者、编辑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较敏锐的政治观察分析能力,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勤奋好学,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专业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纸媒采编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人员。
3、文化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采编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录入水平及编辑排版能力。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三、考试
(一)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二)采用笔试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新闻工作的基本素质。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9日。
报名地点:泸州日报社党群办(人事监察室),联系电话:3104303。
五、体检考察
(一)按招考名额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泸州日报社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三)体检合格者由泸州日报社组织政审和考察。
(四)因体检、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泸市人社发[2012]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程序,对拟占编聘用同志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待遇
按照泸州日报社同类在编在职人员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户口、住房、子女就学等问题。
八、聘用管理办法
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本公告由泸州日报社负责解释
泸州日报社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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