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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原因及 理由 |
法学院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复旦学术生态,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聚力量,建平台,拓贤路,扩格局,凝炼学科创新特色,共建师生理想家园,正加快法学院转型发展的步伐,努力提升复旦法学院在国内和国际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和梦想,我们诚挚地面向海内外公告,欢迎优秀的法学学者加盟复旦大学法学院。 |
引进 岗位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学科副教授以上岗位。 |
引进条件或 要求 |
引进对象为法学各领域的优秀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学术水平的专家。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教育部长江学者、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特别突出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
引进 范围 |
国内、国外。 |
岗位 待遇 |
按学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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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程序 |
院教授大会进行评估,院学术委员会/聘任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察推荐。已入选人才计划(国家千人、上海千人、长江学者、杰青、青年千人、东方学者等)的申报人进入简易程序。拟引进人才报校人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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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简历电子版寄: fxyzz@,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本人姓名 。并同时寄sunxiaoxia@ 纸质材料寄至: 地址:200438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复旦法学院 联系人:吴建超 |
备注 |
应聘材料不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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