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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博物馆因工作需要,经县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展厅管理与维护,确保观众安全有序参观,保证展品和陈列的完好性;
(2)负责展厅参观人员接待与引导,做到热情,有礼貌;
(3)协助完成展品的装运及布展工作;
(4)完成博物馆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此岗位需一定搬运体力,适合男性。);
2、年龄:男性:55周岁及以下(1960年4月1日后出生)
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50年4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海盐县户籍的人员(以2016年4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海盐县博物馆4楼行政办公室(新桥北路122号)。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盐县博物馆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单位招聘处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小于1:2,予以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考试的时间:4月7日上午9点。
考试地点:博物馆4楼会议室
3、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博物馆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交纳五险一金,收入按海盐县岗位合同工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海盐县博物馆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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