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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粮食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粮”战略,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隶属于宁波市粮食局,是从事粮食收储业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承担市区本级地方储备粮保管、购销、轮换、地产粮食收购及粮食物流中转等任务。其中,宁波白沙粮库、宁波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和谐企业”。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分公司为: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宁波市白沙粮库,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心粮库,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职工。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要求 |
招聘对象条件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保验员 |
10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宁波市六区户籍人员;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部队复退军人优先(笔试成绩加10分,满100分封顶),适合男性。 |
仓储技术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粮食仓储检验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户口不限,适合男性,经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
|
财务人员 |
2 |
财务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经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
注:学历学位、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取得、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6年4月7日09:00—4月11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工”,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4月12日—4月14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6年4月16日09:00-4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4月22日09:00—4月24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具体考试内容由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可在宁波市粮食局网站(ls***.cn[点击查看])和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查询。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江东区宁穿路602号)。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市粮食局网站(ls***.cn[点击查看])和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核准后,在宁波市粮食局网站(ls***.cn[点击查看])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4:30,
联系人:忻老师,联系电话:87861637(工作日)
周老师,联系电话:87851470(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851463(工作日)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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